利用职务便利贩卖国家管制类精神疾病药品、未成年在校生贩毒赚取差价……6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该省2024年涉毒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了解到, 江苏各级法院去年判处了973名毒贩专业配资论坛资讯,青少年涉新型毒品犯罪问题值得重视。
\n贩毒5000余克被执行死刑
\n2025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毒贩张某被依法执行死刑。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5月,被告人张某联系毒品卖家后,指使他人(已判刑)多次前往外省,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2900余克并运回省内贩卖。2018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刘某生、曾某江经预谋商定共同贩卖毒品,由张某联系毒品货源,确定毒资数额及交易时间后,曾某江至外省卖家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2100余克,并运回省内交由刘某生贩卖。
\n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生、曾某江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部分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刘某生、曾某江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三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社会危害严重,应予严惩。据此,依法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某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曾某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n主审法官表示,大宗贩运毒品犯罪导致毒品迅速扩散,社会危害性极大,是从严打击的重点。本案是一起相互结伙、跨地区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涉案甲基苯丙胺共计5000余克,毒品数量大,且大部分流入社会,危害后果极其严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涉毒数量、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具体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死刑、刘某生死缓、曾某江无期徒刑,彰显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从严打击的坚定立场。
\n未成年人贩毒赚差价被判实刑
\n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涉及多名未成年在校生。经审理查明,2024年7月,刘某某(未成年在校学生)通过网络结识席某某(已判刑),约定由席某某负责联系上家获取毒品货源,并负责发货,刘某某负责寻找买家并抽取差价获利。后刘某某结识曾某某,约定由曾某某为其介绍买家并给曾某某好处费。2024年8月3日至8月8日,刘某某、曾某某先后8次向7人(其中3人为在校学生)实施贩卖毒品行为,非法获利500余元。
\n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曾某某先后向多人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情节严重。刘某某、曾某某系共同犯罪,刘某某系主犯;曾某某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刘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n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新型毒品通过网络向在校学生群体蔓延的情况日益突出。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本身系未成年在校学生,通过网络结识上游卖家、寻找下游买家,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贩毒对象涉及多名在校学生。在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充分贯彻双向保护原则,综合考虑刘某某具有的从重、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同时责令家长在刘某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严加管教。
\n江苏高院公布多起涉毒典型案例。图片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n药房老板贩卖管制精神类药品获刑
\n上游新闻记者在梳理相关案例时发现,贩卖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已成为贩毒又一途径。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燕系某药房实际经营者。2024年1月至3月,陈某燕明知郭某敏、周某、郭某岑等人滥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销售、寄递送达等方式,向上述人员大量贩卖上述药品合计4800粒,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公安机关将陈某燕抓获并扣押上述药品9000余粒(每粒含有效成分50mg)。
\n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燕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数量较大,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据此,依法判处陈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主审法官提到,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管理、使用。本案被告人作为药店经营者,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向多名滥用精神药品成瘾人员大量贩卖,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n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涉管制类药品案件中,被告人马某宇冒用家人医保卡欺骗医生为其开具酒石酸唑吡坦片(俗称思诺思)、艾司唑仑片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马某宇明知他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对外贩卖含有艾司唑仑和唑吡坦成分的粉末1.38克,并自己使用该药品对被害人邹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n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宇明知他人获取麻精药品后可能用于非法目的,仍实施贩卖行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马某宇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应数罪并罚。据此,依法对马某宇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五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n去年审结毒品案件中新型毒品案超50%
\n针对江苏目前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态势和特点,上游新闻记者从江苏省高院了解到,从案件数量看,2024年该省各级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40件,审结596件,判处被告人973人,毒品案件数量及大宗制贩毒、涉毒团伙犯罪等呈下降态势,整体向好的禁毒形势持续巩固。但受全球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涉毒活动风险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禁毒形势仍然严峻,禁毒斗争丝毫不能松懈。
\n此外,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增加。从毒品种类看,涉案毒品呈现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合成毒品案件数量和占比呈双下降趋势,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简称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案件占比不断增加。2024年,该省各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新型毒品案件占比超过50%。
\n值得注意的是,涉毒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从涉毒人员看,新型毒品隐蔽性和迷惑性强,而青少年辨别自控能力弱、好奇心重,易被一些毒品犯罪分子引诱沾染毒品,甚至实施毒品犯罪。青少年涉新型毒品犯罪问题值得重视。
\n另外,从危害后果看,滥用毒品不仅损害吸毒者身心健康,且易产生躁狂、幻觉等精神病症,诱发肇事肇祸甚至严重暴力犯罪。同时,依托咪酯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被一些犯罪分子用于其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n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专业配资论坛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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